尊法敬法,时刻心存敬畏。“有所畏者,其家必齐;无所畏者,必怠其睽。”法律是人们最起码的行为规范,也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的行为准则。只有时刻敬畏法律,才能心存惮虑,警钟长鸣,不以权代法。只有时刻尊崇法治,才能去认真学习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只有时刻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才能真正把坚持依法办事作为政治责任、施政习惯和自觉追求。《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新出台的《监察法》实现了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机制创新,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了法律保障。 “一章两法”是治国重器,更是所有公职人员不可逾越的红线、不可触碰的底线。
学法懂法,做到立学为先。领导干部作为党和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制定者和落实的执行者,要切实提高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坚持依法执政的自觉性,坚定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思维,掌握法治方式,身体力行,带头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然而,目前学法懂法,我们做的还远不够。虽然也对学法的重要性有一定认识,但实际情况是,学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面对千头万绪、纷繁复杂的基层工作,忙于日常工作,学法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不足。组织集中学习时形式也要进一步多样化、生动,力求调动参与积极性,提高学习效果,今后,在如何带领和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法,形成常态化制度上做工作。把法治教育列入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在中心组学习会、局务会、民主生活会等增加学法内容,定期举办法治理论研讨会、论坛、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促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
守法用法,坚持依法行政。增强守法意识,坚决维护法律权威。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法律,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行使权力、履行义务。要把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作为履职尽责、安身立命最基本的要求,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作为工商行政管理干部,我们肩负着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的重要职责,我们的工作直接服务于国家经济发展大局,是发展市场经济的排头兵,我们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商事制度改革的成败。在工作中,要严守法律底线。领导干部不但要以身作则,更要担负起管理教育全局干部职工的责任。尤其是核心部门、关键岗位,更要警钟长鸣,绝不放松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