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宪法》和《监察法》的体会
2020年3月11和20日,13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分别审议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这是我党深化改革,依法治国,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新时代的一个里程碑事件,我们学校进行了系统的学习和讨论,下面把学习中的几点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认清形势,把握方向。
《宪法》的修订及《监察法》法的制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行法治教育和法治管理的重要举措。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创制之举,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身为教育系统的一员,更应该认清形势,准确把握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牢记使命,不忘初心,强化责任,自觉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不折不扣的执行党的方针路线,把学生培养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为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全部的力量。
勤于学习,提高素质。
教育学生面对的是鲜活的个体,学生的思想、行为、认识等都具有鲜明的个性,因而学校的教育也不能一成不变,必须因应历史的发展和环境的变迁。这就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打铁还需自身硬,面对新时期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只有不断地丰富自身的理论知识,熟练地掌握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身品德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积累丰富的工作经验,时刻警醒自己,严格自律,清白做人,公平公正的做事,坦坦荡荡,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提高自己的认知水平,抵得住社会上的各种诱惑,全面提高自身的素质,只有这样,才能教育好孩子,才能办好教育,才能真正把孩子培养成社会所需要的人才。
勇于担当,以身作则。
教师就是学生学习的楷模和榜样,我们只有时时、处处地严格要求自己,诸事以身作则,方能树立教师的威信,学生的眼睛是雪亮的,教师平时的一言一行无不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己正方能正人”教育潜移默化的作用是巨大的,我们只有以身作则,坚持原则,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和每一件事情,才能得到学生的尊重。即便有了错误,也要勇敢的承认,充分地认识到自己的缺点和不足,该自己承担的责任就必须承担起来,不推卸责任,不找借口,力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克服及改正。
自省自觉,严与律己。
人无完人,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难免会出现一些不足,甚至错误。生活中的诱惑也是形形色色,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自觉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开阔胸怀,陶冶情操,提升境界,自觉抵制酒色财气、灯红酒绿等低级趣味,防止玩物丧志,时时刻刻不忘自己的光荣使命。作为一名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始终是我们的天职,以高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决不放松,决不放纵,清心寡欲,不受不良风气、不良习俗的沾染,做一个纯粹的人,有正义感的人。
学法用法,持之以恒。
我们不能想当然的认为学校里用不到法律,恰恰相反,学校是我们宣传法制教育的前沿阵地,让我们的小公民通过法律的系统学习,为将来做一个守法的合格公民打下坚实的基础。而法律的学习有其长期性、系统性、渐进性的特点,“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是不行的,幻想着一蹴而就、一劳永逸更不可取,只有持之以恒,方能学好用好法律武器,“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只要我们咬定青山不放松,就一定能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做一名优秀的共产主义战士,更好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清心寡欲,拒绝腐败。
在当前中央大力反腐的社会背景下,我们要守住学校的这方净土,既要从制度上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的规章制度,又要从思想上树立不想腐、拒绝腐、抵制腐的自觉意识。在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上认清形势,不做糊涂事,不下糊涂账。个人要努力做到清心寡欲,不搞特权,不搞奢侈,不铺张浪费,不浮夸,不攀比,实事求是,坚持知行合一,内化与心,外化于行。时刻做到自醒、自警、自律。抵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
强化舆论,接受监督。
良好的社会舆论也会对法制宣传教育创造一定的氛围,家长的眼睛,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接受他们的监督和批评,是我们避免犯错,甚至走上不归路的有效途径。什么时候都要保持一颗谦虚谨慎的心,戒骄戒躁,诚惶诚恐。
总之,通过本段时间的系统学习,我们切实感受到了党和国家对发制建设的高度重视,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树立学法用法的概念,坚定普法教育,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宪法》和《监察法》,再接再厉,既要做守法的公民,又要做好普法的宣传员。为建设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国家,为圆伟大的中国梦而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