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脱贫攻坚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脱贫攻坚工作的开展旨在加快建设小康社会,那么在脱贫攻坚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又有什么呢?在脱贫攻坚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是找总结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资金投入力度不够。扶贫攻坚最关键的是资金的支撑,政策的扶持,最有效的办法是资金的整合利用。镇村发展资金严重不足,导致扶贫开发的步伐不够快。目前扶贫专项资金与实际所需有巨大缺口,社会力量如省、市、县区有关部门帮扶力度还不够大,资金量小,各自为阵,随意性大。面上扶持的多,集体扶持的多,贫困户扶持的少。严重影响了扶贫的效果和质量,出现了,“村集体富强了,但是个人经济水平很低”的表面繁荣现象。
2、产业扶持力度弱,农民增收缺乏项目支撑。目前的扶贫开发,主要集中在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上,而在农民增收的产业项目扶持上,还存在项目少、资金量小、力度弱、效果差的问题,还有有一些项目,我们帮扶的单位或者帮扶的干部,不了解项目的业务,导致出现了扶贫项目信息传达不到位,如果不增加农民增收的产业平台,农民不了解扶贫项目相关知识,就在无形增加了扶贫开发的难度。
3、少数困难农户缺乏有效脱贫致富措施,阻碍了整体脱贫进程。贫困户中的特困户、缺乏劳力户,大病返贫户、弱智户、孤寡老人户,对他们还缺乏因户制宜的扶持办法。上述这些人群都是今后扶贫开发的重点和难点。
扶贫攻坚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医疗保障力度。因病致贫的贫困户难以脱贫,即使脱贫也容易返贫。建议区政府从医疗保险基金中切块安排资金为贫困户免费购买新农合、大病保险等,同时成立医疗救助基金,对贫困户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的部分进行政策“兜底”。
2、加强经费保障,提高队伍稳定。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这是行军打仗的策略,对于在我们精准扶贫攻坚这场战役中,工作人员的经费也一定要有所保障,并且快速补充到位,才能打胜仗。针对目前,地方乡镇的精准扶贫助理,都没有能够按时领取每一个月200元的经费补助,希望上级有关部门能够体谅精准扶贫工作助理的辛苦,按时发放每一个月200元的经费补助,并适当提高补助的金额,或者增加精准扶贫助理的人数,分担乡镇扶贫助理的工作量,提高扶贫助理工作的积极性。稳定乡镇扶贫队伍,确保这场战役能够取得大捷。
3、加强智力扶贫力度。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建议对贫困人口实行高中(职高)义务教育政策,建立贫困大学生助学奖学基金。同时,开展“培训1人、就业1人、脱贫1户”的扶贫工程,培养“有文化、懂技术、能创业、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确保每个贫困家庭劳动力接受1次以上技能培训,学会至少1项实用技能,实现1人长期就业。
4、加强产业扶贫力度。没有产业支撑,脱贫就是无源之水,不会长久、不可持续。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扶贫攻坚,建议对参与扶贫的企业加大奖补和金融支持力度,采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按照“直补到户、合作自愿、入股分红、退股还本付息”的办法,即贫困户以财政扶贫资金、土地林地即其他资产、劳动力参与企业入股,并成立相关监督议事机构,对资金使用、产品销售、企业利润实施监督,确保企业和贫困对象形成利益共同体。
5、广泛宣传,让扶贫攻坚工作深入人心。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宣传扶贫攻坚的措施、办法,使广大群众在全面了解的基础上大力支持配合和积极的参与。比如在分配扶贫项目、使用项目资金时,应该从项目申报开始,就与群众作全面协商,让群众弄清楚所申报项目的资金来源、项目安排在哪些村组、村民需要配合做好哪些事情,在征得大多数群众的同意后再实施。这样,有项目分配的村民会干劲很足,没有项目的村组群众也会积极支持。
我市抽调16名干部,由4名厅局级领导带队,组成4个督查组,集中对14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县和2个市级扶贫开发重点区县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实地调查了解。通过直接进村入户,采取实地查看贫困村与非贫困村、今年脱贫的贫困村与去年已经脱贫的贫困村、今年计划脱贫的贫困户与去年已经脱贫的贫困户相结合的方式,查阅有关资料、入户实地了解、背靠背召开座谈会,听取区县情况介绍等形式,共走访了48个贫困村、18个非贫困村195个贫困户。总体感到,各区县各乡镇在今年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的关键之年,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始终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实事,用脱贫攻坚工作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扶贫攻坚决策部署的认识高,完成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决心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措施实,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起步早,落实到人到户政策落地行动快。各级更加凝聚共识,强化责任落实;更加突出精准,强化政策落地;更加统筹资源,强化整体联动;更加注重帮扶,强化督查推动;更加创新机制,强化持续增收。纷纷表示,将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有力的举措、更加超常规的行动,立下“军令状”,签订责任书,倒排时间表,坚决限时打赢今年的脱贫攻坚战。同时,也发现当前脱贫攻坚推进中存在一些问题和矛盾,值得各级关注和重视。
一、树立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思想基础还有待进一步筑牢。今年,全国正值区县、乡镇和村三级换届,通过与个别区县、乡镇、村支“两委”干部交谈了解,大家对贫困户越线脱贫感到信心十足,但对于贫困户脱贫越线后如何有效的防止返贫的思考不多,对真正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三基本”的扶贫理念认识还不足,个别基层干部仅仅满足于算“经济账”、“收入账”,喜好短平快的扶贫效应,而忽视了建立长效机制的“造血式”扶贫。
二、贫困村的帮扶力量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从调查了解的情况来看,各区县驻村工作队整体发展不平衡,存在忽热忽冷,重“量”轻“质”的现象。一是结对帮扶人工作还不到位。春节后,少数结对帮扶人还未深入到贫困户家走访;少数已经进村入户的帮扶干部也是做做样子,个别干部甚至有船到码头车到岸的思想,还未厘清2020年帮扶贫困户脱贫越线的办法。二是驻村工作队制度落实不好。少数驻村工作队把派驻工作当成一般性任务,对自身职责、工作任务不了解,没有积极主动同乡镇、村制定脱贫措施,开展工作的能力较弱。有的驻村工作队没有坚持多数时间吃住、工作在村,有的身去心不去,工作重心尚未沉下去。三是第一书记对贫困村脱贫发展思路不清晰。个别第一书记没有真正深入到贫困村贫困户中去,工作存在应付现象,对贫困村的脱贫规划不清、思路不明,对贫困户如何增收的措施还没有深入思考。四是帮扶力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贫困户的帮扶人是本村的村支“两委”干部、村赤脚医生,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了让普通农户帮带贫困户的“邻帮邻”情况,帮扶效果不好。
三、稳定脱贫增收的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做实。一是“输血式”扶贫的多,“造血式”扶贫的少。部分区县依然是“慰问式”扶贫,持续的产业扶持措施少,部分贫困村存在干部“点菜”、群众“下厨”的现象。二是产业结构比较单一。今年拟脱贫越线的贫困户多为送鸡苗、鸭苗、猪仔的老套路,只注重当前能够脱贫越线的短、平、快种养殖项目,缺乏真正长效脱贫的招数。三是劳务收入不确定性增大。多数贫困户的主要收入依靠务工,往年春节还没结束,大部分外出务工人员都已经外出。而今年到调查组进村入户时,多数拟外出打工人员还停留在家等盼,他们担心今年务工收入会大幅减少。四是贫困群众技能普遍缺乏。在与拟外出务工的贫困群众座谈中,多数群众无技术,外出务工靠下苦力、收入低,参加培训又担心失去挣钱机会。
四、对特殊贫困户的关注还有待进一步加大。一是低保兜底一“兜”了之。调查中,少数区县和乡镇对“两线合一”低保群体没有新的增收措施,同时对个别贫困户情况了解不细,机械的套用低保标准、条件,出现了应保未保现象。二是对因病致贫贫困户措施不多。因病致贫贫困户多为重病、大病、特病、慢性病,需要长期治疗服药,现行农村医保政策报销比例少,许多贫困户又不够大病保险、商业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的条件,部分区县对此没有更加具体、更加实在的举措,致使因病致贫贫困户脱贫难度大,脱贫标准低。
五、动态识别精准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全市正按照国家安排进行新一轮动态识别调整,但在督查中发现,从村到乡镇到区县,个别干部对此重视不够,不愿意触及新的矛盾,只愿做减法,不愿做加法,不希望新增返贫人口,致使个别贫困人口得不到及时扶持。同时,为了照顾个别家庭子女入学,对该清理出去的也未及时清退出建档立卡系统。
脱贫攻坚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是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的重大举措,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工作,各级务必咬定青山不放松,不辱使命、勇于担当,只争朝夕、少说多干,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进一步凝聚共识、厘清思路、锁定目标,强化责任,坚决限时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以会代训组织各种类型的脱贫攻坚专题培训。分层次组织党政负责同志、分管扶贫工作领导及部门负责人《提升扶贫攻坚能力》专题培训班,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深化认识,凝聚共识,交流经验,研讨问题,研究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深入推进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的途径和方式。
(二)层层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将脱贫攻坚目标逐级逐年分解,层层签订年度扶贫攻坚目标责任书,把贫困人口越线、贫困村脱贫的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个年度,各个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同时,加大对下一级目标任务推进和完成情况督促检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确保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坚决防止和杜绝数字脱贫、假脱贫。
(三)强化精准脱贫政策落地的督查。去年以来,从中央到各省区市、各区县和乡镇,都围绕脱贫攻坚出台了一系列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政策措施,但这些政策是否真正落地到贫困村、贫困户手中,还需要各级进一步加大政策落实的督导力度,随时随地对上年度执行文件精神情况进行 “回头看”,确保精准扶贫政策、尤其是产业、搬迁、教育、医疗等政策到户到人。
(四)进一步明确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帮扶责任。各级结合去年实施脱贫攻坚工作实践中,驻村工作队的职能职责、发挥的作用、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规定,真正确保驻村干部“住得下,留得住,会干事,干成事”。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组)成员职责任务、培训管理、考核奖励等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强化执纪问责,坚决杜绝随意脱岗、工作敷衍、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实的情况发生。
(五)建立常态化督查工作机制。结合今年区县、乡镇和村三级换届,联合纪检监察、组织部、财政、审计等部门,把执纪问责、督查考核、资金监管等有机结合起来,开展定期与不定期、专项与综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单独与相关部门联合等相结合的形式督导。既督查今年脱贫的贫困区县、贫困村、贫困人口,也督查去年销号的贫困区县、贫困村、贫困人口,做到工作要求不变,工作力度不减,督查考核结果同等对待,确保高质量地全面完成今年的脱贫攻坚任务。
(六)及时宣传表彰脱贫攻坚先进典型。通过各类媒体、扶贫信息网站集中宣传脱贫攻坚工作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结合“10.17”扶贫日纪念动,对近年来、尤其是去年脱贫攻坚以来,各条战线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切实营造脱贫攻坚浓厚氛围、凝聚正能量。
脱贫攻坚工作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各级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推动此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日前,裕安区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深入该区19个乡镇的25个贫困村,对当前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从调研情况看,面对艰巨而繁重的脱贫攻坚任务,全区上下迎难而上,务实创新,围绕精准脱贫工作的目标任务,采取超常举措,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但也存在以下几方面困难和问题:
一是脱贫资金仍需优化整合。由于历史原因,村级债务、基础设施欠账较大,贫困户急需灵活的项目支持,急需发展生产的启动资金,更需因病因灾因学产生的债务偿还资金。虽然整合了较大量的项目和资金,但大多数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与贫困村及贫困户的发展生产、消除债务、增加收入的直接需求和期望值相差较大,现阶段难以精准地满足所有需求。
二是项目实施进度滞后。由于项目下达时间迟、项目选址困难、施工进度滞后等诸多原因,脱贫项目工程进度与脱贫时限要求不衔接。特别是全区25个出列村的村级及户用光伏电站除五个村刚刚建成已投入使用外,其余20个村均刚开工建设,至少要到11月才能完工。难以实现村级年收入5万元的脱贫验收指标,急需解决。部分脱贫出列村的人饮工程暂未全部到位,少数村存在着与民营企业对接方面的矛盾,急需落实或衔接到位。
三是少数政策难以落实。部分产业扶贫政策门槛较高,与多数贫困户自身条件及发展能力不相适宜。如种养殖业均规定了较高的政策补贴起步标准,危房改造项目的补贴金额与当前建房成本相差较大。金融扶贫政策推进缓慢,目前只有极少数贫困户兑现了扶贫贴息贷款,此项工作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健康扶贫任务较重,因病致贫比例达55.84%,仅靠新农合无法达到脱贫效果,完善健康扶贫政策势在必行。
四是攻坚合力有待加强。在项目推进工作中,急需统一协调、处理跨部门行业的种种问题。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户指标与政策兜底脱贫户户数不相匹配,急需将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指标和数据进行整合,统一口径和标准,迅速与出列村对接,使政策兜底脱贫落到实处。“百企帮百村”工作未能全面有效落实,少数企业目前自身面临困境,更无力完成帮扶工作。包保责任仍需进一步压实,极少数包保单位领导及驻村工作人员,仍然存在重视不到位、执行制度不到位、自身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况,缺少更加严格的督查检查和阶段性考评。脱贫攻坚专业队伍急需加强,专业扶贫干部力量缺乏,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系统研究及业务指导不够精准,区扶贫办的工作职能无法完全到位。
五是主体意识急需引导。舆论引导上宣传政策的较多,引导群众自主脱贫的较少。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靠自身努力奋斗实现脱贫的典型事例,挖掘不够,宣传氛围不浓。致使部分群众参与脱贫攻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自信心缺失,“等”“靠”“要”的思想严重。
六是脱贫成果难以巩固。目前尚无成熟的脱贫攻坚工作中长期规划,容易造成脱贫攻坚工作的前后脱节,项目实施盲目无序的状况,更容易造成脱贫村与脱贫户再次返贫。非贫困村的集体经济发展和贫困户脱贫工作目前也无规划。如何持续巩固并扩大脱贫工作成效,问题不容忽视。
为此建议:
一要创新工作机制,形成攻坚合力。要创立脱贫攻坚联席会议平台。针对当前在项目整合、项目推进,资金拨付与管理、数据对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建立脱贫攻坚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区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牵头,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协调会,联动处理单一部门无法解决的问题,并限期办结。同时,配强配优扶贫专业队伍,保证扶贫干部队伍精干稳定,履行职责到位。
二要主攻工作重点,抓紧项目实施。进一步加快脱贫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特别是光伏项目建设进度,逐一解剖,逐一解决,倒排工期,限期完工。以此为例,再次细化、压实所有项目建设工作的各个环节责任,确保按期全面完工并投入使用。
要进一步探索脱贫攻坚所需专项资金的整合筹集模式。强化财政预算意识,确定政府资金和项目的投入。制定政策,鼓励引导,吸引社会力量、社会资金予以充实补充。强化对政府投入的项目资金的后续管理工作。对于各级财政投入的扶贫项目及资金,建立资产台账,明确产权归属。在全部实现脱贫后,该资产应交由所在乡镇或村委会委托管理,既防止资产流失,又给村集体经济注入新鲜血液。强化金融扶贫工作的机制创新,探索“龙头企业+贫困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贫困户”“家庭农场+贫困户”等金融服务模式,破解难题,实现金融扶贫精准对接,迅速改变金融扶贫工作长期停滞于评级授信阶段,工作无法推动的现状。
要充分考虑贫困户家庭的实际发展能力和需求。对于有意向通过发展家庭养殖业脱贫,但由于特困而难以在现阶段达到政策规定标准规模的,建议适当降低财政补贴门槛,以提高群众自我脱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要加强调度,对“百企帮百村”工作中行动快、力度大、效果好的企业,在项目扶持、扶贫贴息等政策上给予倾斜,形成贫困户增收、企业增效、互惠互利的双赢机制。对有能力不行动的企业,采取各种行政措施予以调度督促,对目前生产经营确已面临困境的企业要及时进行调整。
要强化调研,针对靠政策兜底脱贫以及因病致贫的群体脱贫问题,要尽快整合各部门、单位掌握的政策、资源、项目、资金,快速明确具体意见以便基层抓紧落实,消除此类群体的疑虑,增加群众的满意度。
要制定脱贫攻坚专项宣传工作方案,让党的精准扶贫政策进入千家万户,家喻户晓,更要挖掘和培养通过自我努力主动脱贫的典型,明确“扶贫不是扶懒”“扶贫要精准,扶贫更要扶精神”的导向,用典型引路,注重引导激发广大群众参与脱贫攻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要强化督查检查,压实工作责任。要完善并强化执行对各乡镇村和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包保单位、工作队的监督和考核。将脱贫攻坚工作完成实绩与干部的提拔使用,进退留转相挂钩。对执行制度不严,完成任务不力的坚决予以责任追究。建立定期与不定期督查、考核相结合的制度。借鉴第三方评估的办法和经验,及时组织开展至少两次以上的全区业务自查,找出问题,解决问题。
四要健全长效措施,巩固脱贫成果。为解决脱贫攻坚工作的可持续及科学扶贫问题,要尽快完成脱贫攻坚工作的规划编制工作。要高度重视并强化措施,做好全区及各乡镇村脱贫攻坚工作的中长期控制性规划。对接全市“一谷一带”“一心一廊”建设规划,配套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各类产业扶贫专项规划。对于贫困村出列后、贫困户脱贫后下一步如何持续巩固提升,非贫困村如何同步抓住机遇奔小康等问题,也要及时制定出较为科学合理的中长期规划。以规划引领,确保如期脱贫后不发生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