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心得体会
近段时间,我进一步认真研读了《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的话语,高屋建瓴却通俗易懂,用群众的语言讲明了治国理政的大道理,体现了心系群众的浓浓深情。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党员领导干部,我深感重任在肩,使命光荣,又获益匪浅,倍增信心。通过学习《摘编》让我对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了更深的认识和感悟。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前提。《摘编》指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中国改革开放40年所取得的伟大历史性成就告诉我们,“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带领中国人民取得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胜利,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在扶贫开发中,中国共产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着眼于全体人民,把扶贫开发纳入国家总体发展战略,不断出台有利于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发展的政策,针对不同人群组织实施扶贫发展规划,并大规模实施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贫困人口减少了7亿多,是世界上减贫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世界上率先完成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国家,这个成就,足以载入人类社会发展史册,中国在扶贫开发领域取得的成绩,足以向世界证明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我坚信,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将以更大决心、更明确思路、更精准举措继续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一定能够夺取脱贫攻坚决战的最后胜利。
二是坚持从严要求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保障。《摘编》提出“坚持从严要求,促进真抓实干。脱贫攻坚,从严从实是要领。必须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实施经常性的督查巡查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确保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使脱贫攻坚成效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脱贫攻坚既是头等大事,又是第一民生工程,更是我们党作出的庄严承诺。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我们党面临着更多的严峻挑战,从脱贫攻坚工作看,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急躁和厌战情绪,以及消极腐败现象仍然存在,“四风”问题依然顽固易反弹,存在的这些问题影响了脱贫攻坚有效推进,这一点要引起我们足够重视和深刻反思。“无规矩,不成方圆”,归根到底,还是我们少数党员干部规矩意识不够,纪律意识不强,责任观淡化的必然结果。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精准监督促精准脱贫,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解决好脱贫攻坚战中的纪律问题、作风问题、腐败问题,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围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扶贫项目、资金、重点村屯、基础设施等方面,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在“精准监督”上下功夫,及时发现解决问题,要时刻把讲规矩守纪律要求贯穿于脱贫攻坚的全过程,明底线、存敬畏,知行止,坚决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危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说不,有力筑起脱贫攻坚的纪律防线,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战略目标扫清障碍、保驾护航。
三是坚持精准方略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我国扶贫开发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通过近30年的努力,扶贫开发为促进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民族团结、边疆巩固和社会和谐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全球的减贫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是,长期以来贫困居民底数不清、情况不明、针对性不强、扶贫资金和项目指向不准的问题较为突出,造成应扶未扶、扶富不扶穷等社会不公,甚至滋生腐败,使党的扶贫政策在实践中打了折扣,针对扶贫开发存在的顽疾,在《摘编》里提出“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精准扶贫,就是对扶贫对象实行精细化管理,对扶贫资源实行精确化配置,对扶贫对象实行精准化扶持,确保扶贫资源真正用在扶贫对象身上、真正用在贫困地区”。《摘编》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的重要论述,系统总结了我国新时代扶贫开发的宝贵经验,将我国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关于扶贫理论思考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其中的核心要义在于精准,具体来说就是必须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等“六个精准”,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的问题,确保各项政策好处落到扶贫对象身上。作为战斗在脱贫攻坚战一线的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必须围绕“六个精准”开展监督检查,做到扶贫工作部署到哪里,我们的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要聚焦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全方位、多渠道深挖问题线索,及时梳理、督办重点问题线索,深化直查直办工作机制,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较为典型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提级办理,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形成震慑,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是坚持群众参与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基础。《摘编》提出“群众参与是基础,脱贫攻坚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组织和支持贫困群众自力更生,发挥人民群众主动性”。脱贫攻坚是党和国家的事业,是人类发展的事业,也是贫困群众自己的事业。贫困群众是扶贫攻坚的对象,更是脱贫致富的主体。加快贫困地区发展,离不开国家、社会等外部力量的支持,但根本还要靠贫困地区干部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习近平曾深刻指出:“贫困地区的发展靠什么?千条万条,最根本的只有两条:一是党的领导;二是人民群众的力量。”密切联系群众是脱贫攻坚的基础,做好这一工作,必须时刻了解群众诉求。我们党的三大优良传统,其中就包括密切联系群众。可以说,群众的“脸色”不仅仅是脱贫攻坚工作的“风向标”,更是检验纪检工作好坏的最好“晴雨表”。开展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来,全县干部的作风有了明显好转,但仍有少数基层干部群众观念淡薄,执行国家惠民政策打折扣、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现象仍时有发生,群众的牢骚怨怒,折射的虽是干部作风需进一步改进,但警醒的是我们纪检工作的思路、方法还“有病要治”。以此,我们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再瞪大眼睛,矫正视角,多让群众“把脉”,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拓展监督空间,延伸监督触角,打造便于群众参与的监督平台,充分发挥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最广泛地聚集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