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排,我有幸参加了在西北政法大学举办的临朐县纪检监察系统提升办案能力专题培训班。此次培训,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提供了一次很好的学习机会,让我明确了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所肩负的任务,学习掌握了一些新的理论知识、新的思维和新的工作方法,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对今后开展工作受益匪浅。通过这次培训,我主要有以下三点体会:
一、提高了思想认识,坚定了忠诚履职的信念。习近平总书记曾讲过“我们党全面领导、长期执政,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对权利的监督。”因此,为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于2020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制定监察法是贯彻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检监察体系的必然要求,是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实践经验,为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的现实需要,是坚持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监察道路的创制之举,是加强宪法实施,丰富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举措。作为纪检监察战线上的一名新兵,只有进一步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不断加强自身道德修养,不断提高业务知识和综合能力,培养良好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才能胜任当前纪检监察各项工作,满足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反腐败斗争形势发展的迫切要求,只有坚定忠诚履职尽责信念,才能使违规违纪和不正之风无处藏身,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提升了业务能力,理清了工作思路。这次培训的地点选在了西北政法大学,是陕西省高水平建设院校,秉承的是“严谨、求实、文明、公正”的校训,能在这样一所文化底蕴丰厚、治学严谨的高校里学习培训,实在是感到荣幸之至。通过老师们深入浅出、生动精彩的讲课,使我耳目一新,获益匪浅。对于提高我们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理论素质,用理论指导实践,更好地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具有积极作用。本次培训虽然时间紧,安排课程不是很多,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很强,如讲课中提到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方式、调查取证、执纪办案程序及文书写作及应用、职务犯罪案件调查的原理和方法、案件审理等业务工作的程序规定和一些常用的方法技巧等,使我对纪检监察工作业务知识有了一个较为全面、准确的把握,提升了自身业务能力,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筑牢了思想道德防线。
三、充分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研究和解决重大现实问题作为学习的根本出发点,使认认真真学习成为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提高工作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的过程”。在这次培训中让我印象极为深刻的一堂课是西北政法大学许志教授关于微表情微语言微动作在司法实务中的应用的专题讲座,因为时间的关系,许志教授重点讲了微表情的起源与发展、应用范围、在案件侦办过程中的优势等几个方面,虽然时间很短,但确实让人受益良多。所谓微表情,即情绪微表达,是指人的大脑神经系统在有效刺激下出现不受意识控制的瞬间面部外显反应的总称,如果在监督执纪工作中的谈话调查和错误事实见面环节,注重微表情学的应用探索,对案情突破和主要案件的判定等往往会起到关键作用。当前,随着经济、科技迅猛发展,腐败案件正处于高发阶段,腐败分子犯罪手段更隐蔽、更高明,如果我们没有足够的科学文化知识就难以胜任纪检监察工作。“默而识之,学而不厌”,既要坚持不懈地学习业务学习,也要加强其他科学类知识的学习,不能浅尝辄止,蜻蜓点水。在方法上,不仅要向书本学习以增长知识,还要向他人学习,向实践学习,以提高自身各项能力。通过这次纪检监察培训学习,我充分认识到学习是一个转化提高的过程,是做好工作的需要,是完善自我的需要,也是提高自身精神境界、保证人生正确方向、使自己少犯或不犯错误的需要。“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进一步增强自身道德修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把学习当做一种神圣职责、一种精神境界、一种终身追求。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当前的纪检监察工作任重而道远,有大量的工作等着我们去做,大量问题有待我们去解决,因此我们必须要增强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工作中不论工作任务有多重,时间有多紧,都要及时学习,善于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勤于思考,树立“学习为本”、“终身学习”的理念,为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打下良好的理论基础和思想基础,坚持学用结合,开拓创新,做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 今后我将以这次学习为起点,理清思路,坚定信心,努力使自己具备深厚的理论功底和精湛的业务技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从而取得工作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