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对孩子进行防溺水教育工作,提高孩子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村级防溺水责任书,如果大家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为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自己的人身安全,我保证做到:
1、积极参加以“预防溺水、珍爱生命”为主题的班会等多种形式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提高防溺水的警惕性、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自救自护的能力。
2、不私自或结伴到河、溏、池、沼、沟渠、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借用器具当船来划水,不到河边捉鱼,钓虾等。
3、任何时间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4、遵守学校路队管理制度和上下学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不在来往学校途中逗留玩耍,经过河、沟、塘、桥或低洼地带时特别注意安全。
5、遇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尽量不在路上通行,及时采取安全措施躲藏,尽量与同学结伴而行。大雨过后不到有积水的地方玩耍,不走有水的道路。
6、到校园后不随意外出,外出必须经班主任同意,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7、和家长学习学校下发的《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将此保证书交给老师。
8、树立“私自游泳危险,检举揭发光荣”的良好风气。发现有同学违反学校规定私自玩水的,及时进行劝止并报告老师。
9、万一发现有人不幸落水,不盲目进行施救,而采取大声呼喊向路人求救或想法拨打110、120或其它紧急电话求救。
10、在家要外出活动或娱乐,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以上保证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家长的严厉惩罚和老师的严肃处理。
责任人:
日期:
学生的安全工作重于泰山,面对夏季和即将来临的暑假,学生的安全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防溺水及安全教育工作,落实黄岛区教体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保证夏季生的安全,学校与责任教师签定本责任书。
一、各位教师要以讲政治的高度,以关心学生生命安全的强烈责任感。认真抓好、抓细、抓实学生防溺水工作。
二、各位教师要时刻关注学生的上课情况,若上课时发现学生缺课,要在第一时间报告班主任。
三、认真落实好“1530”安全教育模式。每天下午最后一节课上课的教师一定要利用放学前的时间对学生进行防溺水、交通、饮食、防恐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四、做好负责村庄水域的值班巡逻工作,及时在关键时段到指定水域进行巡逻,坚决阻止学生在危险水域周围逗留、下水、玩耍,使学生远离水域,不可有半点侥幸心理。
五、告诫学生任何时候都不要到河(池塘)边钓鱼、玩水,同学之间做好监督。告诫学生不得私自出远门,如旅游、访友等必须有家长全程陪同。
六、各负责教师不定期地家访或电话随访,要随时掌握帮包学生情况,出现问题及时向学校汇报,不得延误。
若因教育不当,或管理不到位,学生所发生的安全问题,责任教师负相应责任。
责任人:
日期:
随着夏季的到来,我市进入了高温、强降雨、雷击、台风等自然灾害的高发期;也是孩子发生意外事故的高发期,例如:溺水、交通事故等。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为了确保孩子们的安全,请家长积极配合幼儿园做好防溺水工作,为此我园与各位幼儿家长(监护人)签定幼儿防溺水安全责任书,明确家长是幼儿的第一监护人,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孩子的防溺水教育,认真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必须做到以下三大点:
一、家长要加强对幼儿的防溺水知识教育
1、家长带幼儿游游泳前需观察游泳处的'环境,若有危险警告,则不能在此游泳,并引导幼儿对危险标志的认识。
2、下水时切勿太饿、太饱,饭后一小时才能下水,以免抽筋。
3、教育幼儿不能独自或与未成年人结伴下水游泳、嬉水。
4、教育孩子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立即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不可盲目下水施救。禁止不懂水性的未成年人擅自下水施救。
二、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
1、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监管,做到由成年人凭卡接送幼儿来离园,确保幼儿来离园路上的人身安全;严禁孩子在上学、放学途中到河边玩耍或同意幼儿擅自下水游泳、嬉水等。
2、节假日期间,幼儿外出玩水,必须由家长陪同,同时要做好安全保障工作,方可到适合孩子的安全水域玩耍。
3、带孩子去游泳时,要注意天气预报,在暴风雨来临的时候,不要带孩子去露天的泳池。
4、孩子在水边做游戏或在水池里玩耍,即使是浅水,父母也要时刻陪伴左右,避免让孩子和伙伴在水里打闹而摔倒造成溺水;如果让孩子下水,一定有专人负责照看。
三、共同承担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确保家家平安,促进社区和谐
1、家长如发现未成年人独自或与未成年人结伴去玩水时,及时给予忠告或阻止。
2、家长如发现有溺水者,应立即报警或呼救会游泳人士去营救。
3、劝告不会游泳人士不要下水救人。
责任人:
日期:
学生的安全工作重于泰山,面对即将来临的炎热夏季和暑假,学生的安全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防溺水及安全教育工作,保证夏季和暑假期间学生的安全,学校特与幼儿园签定本责任书。
一、注重预防,加强教育,提高学生防溺水安全意识和保护能力。
提高认识,注重预防。各幼儿园要切实提高加强对学生游泳安全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将安全工作重心切实转移到预防上来。
加强教育,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各幼儿园应严格贯彻执行防溺水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进一步依法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坚决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幼儿园要利用发放防溺水安全宣传材料、展板、家长会、家访、电话等多种形式,对学生深入开展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让学生牢记预防溺水“四不一会”,并使这项工作制度化、常规化、经常化,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切实降低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率。
二、健全制度,明确责任,不断增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实效性。
进一步健全与完善幼儿园安全工作制度。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强化幼儿园的安全工作。要求学生做到:上学、放学家长接送,按时回家;不准擅自与同伴下水游泳、玩耍、到水边嬉水;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不会游泳的未成年学生不可盲目下水施救。特别向学生强调,汛期来临,任何人不得到河(池塘)边玩耍,更不得下河下湾,对于违犯以上规定的学生及时进行教育批评。
三、私立幼儿园办学者对幼儿在园和上、放学途中负安全管理和教育责任,如因教育不当,或管理不到位,学生发生溺亡事故,均由幼儿园全权负责。
四、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幼儿园各执一份。
责任人:
日期:
根据上级文件,经学校研究决定,与各班班主任、副班主任签订《学校防溺水工作目标责任状》。责任状如下:
盘溪镇第一小学必须严格履行对学校班级的管理,并依法管理、依法治校。各班级在盘溪镇第一小学的管理下开展好《学校防溺水工作目标责任状》的相关条款,采取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途径,积极开展好学校防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社会稳定、学校稳定,保证学生健康成长。
条款如下:
1、结合夏季时段,夏季学期开展专项防溺水安全教育课不少于10节,让学生学习掌握防溺水知识和技能;开展防溺水主题教育活动,展开全校师生、家长防溺水工作会议,提高学生家长防溺水安全教育的意识。
2、开家长会,通报全国近期发生的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告知家长必须承担起监护人的职责。
3、结合盘溪夏季天气的特点,印发《预防溺水告家长学生书》。
4、凡新生入学实行与家长签订学生《防溺水承诺书》。
5、开展全班学生家访活动,特别要针对留守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生,引导、帮助其家长和监护人承担好教育子女的责任和义务,确保不发生学生因缺乏监管出现的溺水事故。
责任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