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使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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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登记时的场地使用证明一般是指,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场地使用证明范文,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场地使用证明范文篇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兹有我 在 ,有 间,面积 平方米,产权归 所有,现 (拨、借、租)给 作办公用房(产权证、租赁合同附后)。

特此证明

盖章

年 月 日

场地使用证明范文篇二:

兹证明:

*****公司,办公室(办公场所)所在地为,共有办公室一间,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办公室所有权系 所有,现已租赁给*****有限公司作为办公室使用,租赁费按年缴纳,租金每年人民币叁仟元整 ,场地租赁期限自年月月日止。该办公室符合安全使用条件。

特此证明!

年 月 日

场地使用证明范文篇三:

房屋所有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基本情况:房屋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面积 _____经营范围________

以上栏目由申办人如实填写

小区物业管理

部门审查意见:

兹证明上述房屋已取得合法使用权,该房屋所在小区暂未成立业主委员会,鉴于该房屋作为企业办公场所不影响小区环境和居民生活,同意该房屋作为 **公司 办公场所使用,期限至 年 月 日

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盖章)

场地使用证明范文篇四:

兹证明业主【姓名】将位于【租赁房屋详细地址】房出租给【公司名称】作为办公场地使用,使用期限为壹年即:XXX年11月30日起至XXX年11月30日止;需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定。已取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该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特此证明

居委会:

经办人:

电 话:

347326